要让一件物品风靡流行起来,首先它要具有可视性,哪能供在家里落灰。
光有可视性还不够,还要在同类产品中形成强烈的反差感,也就是说要在苎麻布和棉布中展示出天壤之别的反差感。
基于这两点,当然就需要有人当模特去展示它。
模特人选,秦衍暗戳戳瞄准大巫,丝绸在短时间内是无法面向大众普及的,既然无法在平民中普及,它限定的人群就只能是高阶层,盘剥高阶层秦衍可不会手软。
定价要高,高到离谱的程度。
用高价奠定它的稀缺性。
那么穿它的人定然要身份地位显赫。
于是,秦衍不由分说叫人给大巫量身定制了九套,春夏秋季不同款式的衣袍。
足足用掉两匹绸缎,大巫心痛的无法呼吸,要知道去岁养的蚕,总共才出二十一匹丝绸。
秦衍见他愁眉锁眼的样,宽慰道:“去岁出的少,是因为桑园里的桑树还未成年,等到明年根据我们桑园的规模,一年出千匹绸缎不成问题,今年起码也可以出500匹绸缎,大巫就安心吧。”
“虽说如此那也不能随便挥霍啊,九套!我哪穿得过来。”大巫说道:“身为族长才一套,僭越礼制实在不妥。”
秦衍却说:“此事大巫无须担忧,我自有分寸,大肆为您定制衣袍事出有因,会派上大用场。”
大巫疑惑追问。
秦衍笑容神秘:“过几日您就知道了。”
大巫嘀咕道:“神神秘秘。”
过了几日春雪融化,由鸾族人自己组成的一支大型商队整装待发。
秦衍督促大巫换上华贵无匹的袍子与商队一起出发。
从未有过大巫长时间离开族地的先例,大巫自是不从,然而抗拒无效,只好打起感情牌:“族长,你就忍心让我一把老骨头颠簸在外?”
秦衍笑眯眯道:“大巫莫要妄自菲薄,您老身体康健,一顿吃三碗饭,饭后百步走,箭步如飞,何来老骨头一说。”
大巫的身体,秦衍亲自调理了两个冬,如今生龙活虎的大巫,起码可延长二三十年寿命。
身体日渐龙精虎猛的大巫惆怅叹气,他是越来越搞不过族长了,最后只能任由族长将他扶上专门为他打造的奢华马车,周游各部落,以己之身全方位展示来自鸾族的高奢品。
鸾族的商队阵仗浩大,运送商品的队伍清一色的马车,九十九名重骑兵护卫两侧,八名随侍,大巫的吃穿用度极尽排场,就连漱口器具用的都是品质上乘的青花瓷。
部落的领主一看,md我一个领主跟人家二把手的大巫一比,直接被比到尘埃里。
那怎么行……
所经之处,掀起风潮。
争相要交易,恨不得把商队的宝贝统统换到自家库房里,然而领队的狄却说,抱歉啊,我们的商品限量,每一种只能换一件。
都让一家换走了下面还怎么展示,成立商队的目的不是卖商品,而是广而告之,发展潜在用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