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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海棠不惜胭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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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卫南雁略想了一下,对斯清道:“去吩咐备一些川贝枇杷炖上,晚间陛下来了便拿上来;还有,今儿晚上的水果也换成雪梨吧——斯清,你去将膳房的菜式再看一遍,若是有油腻辛辣的菜,都剔下去吧。”

斯清应了便立刻下去安排,薛桓若有所思道:“贵妃娘娘说的极是,初秋干燥,饮食上也得注意起来。微臣记得长公主殿下近日也是干咳,回头微臣遣人去承欢小筑,也关照他们用川贝枇杷炖起来。”

卫南雁斜了他一眼,冷冷道:“你对这位长公主殿下倒是上心,可我记得,她的脉素来不是你看的吧?”

“上一次许太医有事,便是我替他去承欢小筑看的脉,既是看了脉开过方子,便都是微臣的病患,微臣自然都得放在心上。”

“你向来好心肠,看顾的病患又那么多,她么——你就不要再费心了。”卫南雁走到一侧窗边,窗户上挂着一串五彩的琉璃珠,一碰便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十分悦耳好听,卫南雁的声音也跟着轻松愉悦起来:“反正要不了多久她就会离开皇宫,哦不,是离开李朝,以后再也不用你看诊了。不过,她去的那个地方风大,也十分干燥,走前你倒可以嘱咐承欢小筑多备些川贝枇杷膏,总是能用的到的。”

薛桓有些奇怪,不禁问道:“长公主殿下不是居于承欢小筑,怎么会离开皇宫离开李朝?难道是要出嫁了吗?可是,也并未听宫里人说起议亲之事啊。”

“议亲?”卫南雁嘴角微微划出一个圆弧,“胡族新王遣使臣来,不仅欲和我李朝修好,更一心求娶一位李朝的嫡公主,我李朝只有李姚今这么一位嫡公主,这样好的亲事,哪里还需要议呢?”

胡族位于李朝的西部,水草肥美幅员辽阔,是个好地方。且胡人善御马,骑兵骁勇素来有名,本应是个强盛族群,但因其内部分支极多,各自为政各自为大,多年来一直忙于互相争抢地盘,虽然也时有袭击李朝西境的情况,但一来总是后劲不足成不了气候,二来又有莫家的西关军常年驻守,所以环顾李朝四周诸国大小邻居,胡族素来都不是李朝最为忌惮和担心的邻国。然而不过在短短两年间,曾经领着胡族出兵李朝的九族长之子塔温,不仅兵强马壮神鬼手段,且为人极其心狠手辣,一下子收服了二十四胡族中的十九个部落,余下四个部落由于抵死不从,塔温一怒之下,几乎全族都遭了灭顶之灾,据说他们鲜血染红了胡族的半片草原,映红了半个天空。

当这些消息由子湘告诉姚今的时候,璇女的脸色和姚今是一般的平静,姚今还没有说话,她反而先道:“殿下是不可能去胡族的。”

“家主早就传信于我,说殿下若有一日连这皇宫都不想再呆下去,只需殿下说一句,长青宫立刻就有人来迎您去北魏。”子湘从怀中取出一枚细小的竹筒,双手奉至姚今面前,“这是今日刚收到的家主亲笔密信。”

姚今接过那枚竹筒,取出其中的纸卷打开,熟悉的字一下次映入眼帘:

姚今:

来北魏吧。

……

微黄的纸,短短六个字,却仿佛山顶突然冲下的一片瀑布,姚今内心一片淋漓,她不由得闭上眼睛,轻轻地呼吸着,轻轻地回忆着,长青宫、北魏、青岭、漫天漫地的白雪,透过指尖直达内心的冰凉,那个人看着自己,他眼中的失落和孤寒是那样显而易见,似乎她曾经触手就可以温暖那双孤寂的眼睛,但最终,她还是决绝离去了。

“去咏阳殿。”姚今倏然睁眼,将那纸卷点燃丢入香炉中,大步便朝门口走去。子湘和璇女届时一愣,便赶忙快步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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