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雁行把孩子领到小路上,摸出纸巾让他擦脸,对方接过,低低说了句:“谢谢。”
陈荏柔声问:“大中午的,你干嘛跑这儿来蹲着?”
他看小孩的样儿就猜到他可能受欺负了,但不能上来就问,只能引着他说。
那小孩不答,擦着眼角喃喃说:“我表姐说十一中挺好的,也想考十一中……”
陈荏笑了一下:“好啊,欢迎。但我俩都高三了,等你考来我俩都毕业了,你几年级?初一还是初二?”
“……初一。”那小孩抽了抽鼻子。
“你哪个学校的?”陈荏问。
他肤白貌美,和颜悦色的时候简直像一块糖,佛爷都能被他勾跑了,小孩不自觉地就答:“我……平凡中学。”
陈荏“咦”了一声,林雁行问:“怎么了?”
陈荏说:“他和我是校友啊,我就是平凡中学的。”
他问那小孩:“你哪个班的?叫什么名字?”
小孩说:“七年级4班,我叫吴煜。”
陈荏也自我介绍,说:“咱俩挺有缘的,平凡中学那地方距离这儿小半个城呢,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吴煜说:“学校上午组织参观,我一起来的,然后有些人不肯随着队伍走,老师就让原地解散,要回去的就跟车回,我……脚不好,平常难得出来,也想到处看看。”
陈荏点了点头,这公园边上有个名人故居,属于小型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他初中时也来过。
他笑对林雁行说:“我们那初中虽然名字叫‘平凡’,其实里面谁都不平凡,一个个都是刺头儿,带出来就如同猴子进了山,带队老师管不了的。”
吴煜也说:“嗯,刚下车就跑了七八个,等故居参观完了,一个班也就剩十几个人了。”
林雁行却不在外围绕,直接了当问:“吴煜,你身上这伤是怎么回事,摔了还是被谁揍了?”
吴煜一下子不说话了。
林雁行皱眉:“说啊,如果被谁走了,哥帮你讨说法去,连对你都能下这种狠手,他们还是不是东西?”
他不是没来由生气,在他的理念中,谁敢欺负吴煜这种无力自保的残疾小孩,那真是缺了大德了。
“……”吴煜望向陈荏。
陈荏鼓励:“说啊,没事儿。”
吴煜犹豫,半晌方答:“谢谢哥,讨说法就不用了,我还想在那学校读书呢。我是残疾人,区里那么多中学只有平凡肯收我,这已经很不容易了,我不想惹事儿。”
“怎么叫惹事儿呢?”林雁行不高兴,“是别人惹你。直说吧,谁打你?被欺负了至少得告诉你们老师吧。”
“……老师可能也管不了。”吴煜说,“那人我们班的,也没大事,就是想抢零花钱。”
“没事你在这儿哭?”林雁行抬下巴,“说名字,我去替你把钱要回来。”
吴煜不肯。
陈荏知道这种孩子的顾虑,因为自己也是从这个阶段过来的,明明渴望有人来拯救自己,却又害怕拯救者离开后,只能独自一人面对无穷无尽的报复。
于是他轻声劝:“说出来听听而已,听过就算,我俩都高三了,要不是今天恰好路过,也没空管你这事儿对不对?”
吴煜忽然又眼眶红了,他喜欢这个小哥哥,另外一个虽然容貌极佳,初见惊艳,但带点儿戾气,这个可一丝凶相都没有。
终于他下定决心,说:“就一个姓孙的,另外还有几个跟班。这人从开学第一天就看我不顺眼,老挤兑我是瘸子,我是脚不好,可也不是我自己想的啊。”
林雁行听着来气,冷哼一声。
吴煜继续:“这才开学两礼拜呢,他已经抢了我三次零花钱了。我妈常年上夜班,早上没法起来给我做饭,每天给我十块钱吃早点,我没舍得全花光,攒下零钱来想买几本参考书,他都给抢了。他也知道抢不到别人的,只有我打不过又追不上他,被抢了只能干瞪眼。”
他不由得哽咽:“进校前我就知道平凡中学学风不好,可总觉得只要自己不惹事,别人看我这一瘸一拐的样儿也不会来惹我,谁知道还有姓孙的这种坏人……”
陈荏心中有了个不好的预感,问:“那人叫孙什么?”
“孙天亮。”吴煜说。
陈荏哈哈哈冷笑数声。
林雁行和吴煜同时问:“怎么了?”
陈荏示意吴煜靠过来,也不顾他身上脏,单手扶住他的肩,面色冷冽地说:“对不起啊小弟,刚才答应过你的不算,既然是这人欺负你,那我非管不可,我这就去要钱!”
说着拄着拐棍儿转身就走,被林雁行一把攥住:“话说清楚!”
陈荏说:“我继父姓孙,你知道他儿子叫什么吗?孙天亮啊,今年上初中。平凡中学是我妈妈家附近的地段中学,一个年级五个班,初一新生里能有几个叫孙天亮的?”
他问吴煜:“那傻.逼是不是长得又矮又敦实?圆脸盘、小眼睛、蒜头鼻,屁股有别人两个阔?”
吴煜说:“是挺壮的。”
“那就是了。”陈荏问,“他抢了你多少钱?”
“前三次加起来有六七十,今天出来参观,我妈给了我五十块钱,全被他抢去了。”
陈荏点头:“行,知道了。”
吴煜有点儿懵,忙拉住他:“哥,算了!他既然是你弟,你回家说他两句就行了,不用为我得罪你爸你妈或者什么人,那钱我也不要了!”
陈荏拨开他的手说:“第一,他不是我弟,我不认;第二,他爸不是我爸,我也不认;第三,我想收拾他们爷俩挺久了,别说那儿子抢了你钱,就算没出这事儿我都得上门找晦气。第四,吴煜,你不仅是被抢了钱,你这他妈是踩了猪屎啊,你不杀了那猪,往后还得踩他的屎,你得弄他呀!”
林雁行鼓掌:“说得好,杀猪去!”
他想收拾陈荏继父一家也挺久的了,尤其听说陈荏小时候还被迫看过继父的那玩意儿,真恶心得能让人隔夜饭都吐出来。
他媳妇儿是天仙,谁污染了天仙的眼睛,可不该死么?
他跑去骑车,吴煜追不上他,焦急地拉着陈荏的衣服下摆:“哥,不用了,真不用了……”
陈荏很坚决,拄着文明棍往前。
吴煜被留在原地,迟疑片刻,猛地剁了一下那只残疾的脚,跟了上去。
陈荏见他跟来,笑问:“想通了?”
吴煜摇头:“我还是害怕。”
陈荏伸手搂他肩膀,并排往林雁行的车走去,两人一高一矮(吴煜一米六左右),一个干净一个泥泞,一个受伤一个先天,都一瘸一拐的,背影看上去有些好笑。
吴煜问:“哥,你腿怎么了?”
“摔的。”陈荏轻描淡写,特社会地拍拍他的肩,“小兄弟走路比我利索!”
吴煜望着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好一阵悲壮,喉头都哽住了。
那种受了欺压的,仿佛发了霉似的潮湿感陡然散开,他深深喘了一口气,说:“哥,就算这次你走之后,我会被孙天亮再多抢一倍的钱,甚至挨打,我都认了!”
陈荏说:“别这么悲观,我这一出手,孙天亮要是还敢再来烦你,他在班上呆不过十月。”
吴煜问:“为……为什么?”
陈荏神秘地笑:“跟来瞧瞧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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