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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的桌子还留着,每天有学生给打扫,收拾的干干净净。
刘邦,在他离开的地方,已经成了一种情怀。
只是就连这些学生都没有想到……
教室门口,刘邦单手反拎着校服一步一步向11班走来。
解开白衬衫上三颗扣子,脸上不羁的笑容,右耳上耳钻生辉。
刘邦……还是原来的模样。
面对全班傻了的样子,刘邦挑挑眉,唇角邪勾。
“怎么,不认得我了?”
有人哭了。
于是乎,11班在阮萌和刘邦的带领下,浩浩汤汤下了楼,就在高二那一排教室的外面站了一排。
然后,齐声,大声——
“渣渣们,这破地方,老子不屑!”
那些曾经侮辱他们的,鄙视他们的,蔑视他们的。
你们的脸,疼么?
从此,11班一直呆在顶楼。
不是因为驱逐,而是因为楼高,空气好(笑)。
而11班的传统就是——
搞事请,搞事请,搞事请!
弄错!
打脸,打脸,打脸!
刘邦斜靠在阮萌身边,是这一堆人中最出挑的风景,没有人能无视,却无人敢招惹。
“笙儿?”
“嗯?”
“在顶楼的铁丝网上做一次怎么样……”
邦式微笑。
“这时候你怎么还想着这事儿(ノ=Д=)ノ┻━┻!!”
……
如此和谐着。
刘邦势力渐大,给阮萌买了别墅,两人住进去过着没羞没躁的生活。
完。
其实没完。
刘邦有一天回家,发现家里多了一双男士鞋。
家里,来人了?
刘邦不动声色地去吧台拎了瓶酒,悄无声息地走会客厅。
会客厅内,他的笙儿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低头笑的温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