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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地狱私探
一众警员随出租车车主来到王立民租住的地方,是在一个残旧的居民楼里,双南向的房子,一室一厅的格局,客厅连着阳台。
房间里很乱,杂物随意堆放,衣物和食品包装袋扔得到处都是,家具也又脏又破,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腐朽难闻的异味。
现场勘查随即展开:房间中客厅东北角,放有一把带靠背的木质椅,椅背上有清晰可见的绳索摩擦痕迹,同时在椅背上还发现两处血迹;卧室内有一张单人木板床和一张钢丝折叠床,在木板床下发现一捆绳索、女人衣物、两部手机和两个女士钱包。女士钱包中都装有身份证,分别属于王月和在棚户区化粪池中发现的女受害者薛燕,鉴别两部手机号码,也属于这两名受害者;紧接着卫生间里也有发现,虽然地面被清洗过,凭肉眼看不出可疑,但喷洒过“鲁米诺”试剂之后,地面上显现大片血泊残留迹象;最触目惊心的证物出现在外阳台,在阳台西南角摆放着一个直径为40厘米左右的大铝锅,外侧可见血渍,打开锅后发现内放有钢锯弓、钢锯条等,在锯弓上有明显的人体组织残留。锅内乍一看还有一件马甲,待勘查员仔细再看,发现马甲上缝线粗陋,材质上还有细细的毛孔……啊!那竟然是一件人皮马甲!难道是用薛燕的人皮做的?
现场勘查结果显示,王立民租住的房子即是拘禁以及杀人分尸第一现场,薛燕和王月均死于王立民与宁世豪之手,整个案件的真相似乎触手可及。但因凶手出逃,受害者身亡,一时间死无对证,诸多疑问无法完全了然。
韩印又细致地将案件细节梳理了一遍,俯瞰全局,运用他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渐渐厘清了案件的整个脉络:王立民与宁世豪是狱友,又因是老乡,关系自然极为密切。一系列证据表明,二人应该在服刑期间便谋划以私家侦探身份做掩护,以帮助女性当事人调查配偶婚外情为诱饵,诱骗经济条件优越之女性单独会面,进而劫财杀人灭口。
二人相继出狱后,按照制订的计划,谨慎行事,各自分工,为实施犯罪做准备:王立民先出狱,便急于找到一份出租车替班司机工作,其目的是以车辆配合劫持受害者和抛尸,而且出租车不易引起注意;而宁世豪则在出狱后,负责刊登广告、与目标电话接洽以及最终会面。
薛燕是首个落入二人陷阱的受害者,她被劫持到出租屋,经受了严刑拷打,被迫说出随身携带的信用卡密码,二人分多次取空信用卡之后,杀人灭口并毁尸灭迹。至于他们剥了薛燕的皮,缝制人皮马甲的变态行径,可能是一时兴起的一种恶作剧的举动。当然,那也体现出二人凶残暴戾的本性。
于女士是第二个潜在受害者,但因机缘巧合,免于落难。
王月就是第三个了,她的情况比较戏剧化。可能为了保命,又或者心里本来就曾有过那样的念头,在被逼入绝境之时,她恨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灵机一动,提出雇用王立民和宁世豪,杀死背叛并将要抛弃她的丈夫苏东。但由于家中财政大权和储蓄密码都掌握在苏东手中,她没有支付佣金的能力,便表示正好次日她和苏东会到银行取现交房租,王立民和宁世豪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杀死苏东,抢劫到的十万块钱便抵作佣金。这样,既满足了双方的欲望,又能误导警方把案件定性为单纯的暴力劫财,从而对双方都不会波及。当然,这种思路以及后续的抢劫计划,非王月那种人所能考虑到的,应该出自抢匪二人的手笔。
但计划虽周详,实施得也异常顺利,却并非全遂人愿,还是出了问题。差就差在钱的方面——本来说好是十万块,但由于先前案件简报中已经提到过的原因,真正到手的只有四万块钱,冒着死罪风险的王立民和宁世豪对此自然不会甘心。但苏东尸骨未寒,许多相关遗产储蓄继承手续还未及办理,王月一时也筹不到那么多钱,而那二人也许认为王月想赖账,或者担心王月承受不住警方的压力,露出破绽,于是干脆灭口了事……韩印对案件来龙去脉的描述,详尽有据、丝丝入理,旁人找不到可以质疑的地方,被专案组广泛认可为最接近事实的分析。
至于抢匪二人之中,谁是五年前抢枪袭警的凶手,还真不好说。虽然在银行抢劫案中,开枪行凶的是宁世豪,但交叉比对过信息之后,专案组比较倾向于是王立民。
宋金成说:“就如我先前介绍的那样,当时本地线索全部中断,不得不怀疑凶手已经流窜到外地,遂向省内各兄弟单位通报案情,请求协助调查。之后,大概过了半年时间,泰平市警方发来信息,称在那边近三个月时间里,连续发生多起深夜蒙面持刀抢劫案件。根据几位受害者的描述,抢匪被确定为同一个人。值得注意的是,抢匪作案时手持的是一把刀身长约50厘米的单刃刀,这与‘警枪案’中法医根据受害刑警身上的刀伤创口推测出的凶器完全相同。
“泰平警方的信息,令我们这边大为惊喜,抢匪从陆港消失,流窜到同省城市泰平继续作案,可能性非常大,两边的抢匪应该就是同一个人。我立即带队赶赴泰平市,与当地警方协同办案。可从那时起,抢匪又消失了。如今再来看,王立民从陆港到泰平生活的时间段,与两地抢劫案发生的时间点正好吻合,而之后他再度消失,也许是因为他获罪入狱失去自由,可以说王立民这五年的生活轨迹,让他看起来很值得怀疑。
“但有一个问题,还值得商榷。当时我们赶赴泰平后,发现其中一起抢劫案离路口很近,而那个路口上面正好架有交通监控。随后,调阅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天傍晚,有一名可疑男子,曾在路口附近徘徊了挺长时间,而这名男子的穿着打扮,与后来受害者描述抢匪的衣着相同,于是我们怀疑前面是抢匪在踩点。但遗憾的是,由于距离远,光线暗,再加之五年前的监控设备比较落后,根本无法看清抢匪的容貌,只是从录像中大致观察到,抢匪身高中等,走路有些罗圈腿。问题就是这一点,王立民的身高与录像中男子仿佛,但走路的姿势完全不同。”
“我觉得如果只是走路姿势的问题,倒不必过于纠结,聪明的罪犯懂得隐藏自己,周克华就是个很好的例子!”韩印从座位上站起来,一边比画着,一边说,“在结案后,我曾观摩过一些视频资料,发现周克华作案前踩点时,走路外八字非常厉害,肩膀左右摇晃幅度也很大,而实际上,他走路的姿势跟常人无异,肩膀更是纹丝不动。”
“但愿是这种情况就好了,可惜摄像头距离太远,视频太模糊了,要不然可以更加明确!”宋金成遗憾地摇摇头,又望向顾菲菲说,“当年我求助过刑侦局,回应说技术达不到,不知道现在有没有办法,可以把清晰度提高到可辨认容貌的程度?”
“视频影像比较糟糕的话,提取清晰人像做面部特征比对,以现有的技术还是做不到。”顾菲菲明确否决道,但话锋一转,又接着说,“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我们利用‘人体动态特征识别’技术,同样可以做鉴别。”
“真的吗?怎么以前没听过?”宋金城惊喜万分,不觉声音提高了八度。
“其实这项技术早在几年前刑侦局的犯罪实验室就作为重点课题研究了,近年来日趋成熟,有过几次实例,效果都不错。”顾菲菲耐心讲解道,“人走路的姿势就像指纹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只要找到走路姿势的固定规律,犯罪嫌疑人想伪装都很难。首先,利用软件进行技术处理,获取到视频中人行走时肩部、手臂、肘部、腿部、脚部的摆动幅度等各项数据;同样的方法,再获取犯罪嫌疑人行走步态的数据。两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如果吻合了就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
“这真是太好了!当年的视频我一直保留着,就等着将来这一天能用得上,只可惜王立民来局里做笔录时,没有留下影像资料。”宋金成惋惜道,略一停顿,又提高声音说,“对了,咱们可以去省监狱提取啊。监狱里逢年过节搞慰问,还有每年的运动会,还有日常做工的监视,肯定能找到王立民活动的影像。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他们协助把能找到的有王立民出现的视频都发过来。”
“还有宁世豪的视频也一道发过来,虽然没有证据表明他曾经去过泰平,但入狱的时间点也同样在两地的抢劫案之后,且毕竟本次银行劫案他是行凶者,既然有可比对视频,那就连他一块儿做吧!”韩印补充道。
“对,韩老师说得是,不过事关重大,还是我和小美去一趟吧。”顾菲菲压压手说,“一来能更有针对性,二来如果视频可用,我直接就发给刑侦局犯罪研究室,这样可以节省不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