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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与皇家马德里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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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城虽然愿意开出最高1800万欧元的恐怖年薪,这个年薪水平比其他几家愿意出的薪水都高得多,但曼城名气太低,不是豪门,只是因为阿布扎比财团有钱而已,卢文斌不愿意去。

切尔西也是同样的问题,非传统豪门,且报价比曼城还低,也被门德斯和卢文斌淘汰了。

巴塞罗那则是因为卢文斌不大喜欢这支球队,这支球队在去年与国际米兰的欧冠半决赛次回合中获得了一个新绰号:拉玛西亚影视学院。

除非巴塞罗那的死忠球迷,其他人这个时候对巴塞罗那都是最反感的时候,卢文斌也不例外。

最后,就剩下皇家马德里和国际米兰了。

皇家马德里是因为它的名气够大,虽然最近几年深陷欧冠十六郎的怪圈,但并不妨碍它还是世界足坛对球员最具吸引力的银河战舰。

作为只有20岁的年轻人,卢文斌也对皇家马德里颇为向往。

特别是上个赛季的欧冠决赛,他在现场见识了伯纳乌球场的宏伟,并在当时比赛过程中还获得了不少皇马球迷的掌声支持。

从欧冠决赛结束后到现在,皇马主席弗洛伦蒂诺也不断的发表对卢文斌极端欣赏的言论,希望卢文斌到伯纳乌为银河战舰效力,与C罗组成世界足坛最贵的一对锋线杀手。

不过,皇马开出年薪不是很高,只比续约后的C罗高50万欧元,远远不能与曼城相比,只是为了满足卢文斌世界第一年薪的名头而已,门德斯和卢文斌都不是很满意。

当然,这都不是问题,银河战舰的名头,哪怕年薪低一点,仍然很吸引人。

但令卢文斌不爽的是,皇马坚持要卢文斌一半的肖像权收入。

在霍芬海姆的时候,第一次签约是肖像权全部归俱乐部。2008年第一次续约是肖像权收入和俱乐部对半分,2009年第三次续约就是卢文斌占90%,俱乐部只拿10%了。

本身的成绩加上背靠13亿中国市场的独特优势,卢文斌现在的广告代言收入可比年薪高得多。

肖像权收入要是和皇马对半分的话,岂不是皇马付出的年薪不仅没有白花,还会每年倒赚一大笔?

虽然1亿欧元的转会费很贵,但卢文斌自信下次转会会帮俱乐部赚更多的转会费。

所以,肖像权收入分成,卢文斌是不会让出去的。

因为有时候拍代言要使用俱乐部名称、球衣、队徽这些,一点不分不合适,但就跟最后一次与霍芬海姆的续约一样,卢文斌最多让出10%,意思一下就行了。

这一点弗洛伦蒂诺坚决不答应。

皇马的商业成功,就是靠巨星的广告代言来支撑的。甚至可以说,皇马能够在转会市场上频频上演大手笔转会,也正是因为皇马商业上的成功。

皇马可不是像国际米兰这样靠主席私人掏腰包支撑球队的,皇马的巨星政策,让他们的球衣售卖、广告代言、商业比赛等等,都供不应求,一直都是盈利能力最好的俱乐部之一。

如果放弃肖像权分成这一块的话,不仅涉及到金钱的利益,甚至会导致其他的皇马球员造反。

比如C罗,现在的肖像权分成就是60%,比其他皇马球员的50%高一档。

但如果卢文斌签90%分成比例的话,C罗恐怕就要造反,其他球员也不会干了。

就跟霍芬海姆没法给卢文斌开太高的年薪一个道理,太破坏队内团结了。(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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