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街区之上,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悬挂着一件旧金山49人的十四号球衣,显然,这是陆恪的球衣。但,为什么呢?
车子缓缓地停靠在了路边的停车位里,将引擎熄火,然后就看到路过的街坊邻居,热情洋溢地主动打起了招呼,“嘿,斑比!”同时还转过后背,指了指自己球衣的背码“十四号”,“加油,斑比,加油!”
如此突如其来,陆恪愣了愣,随后哑然失笑,礼貌地挥了挥手,“谢谢,弗兰茨夫人。”这位弗兰茨夫人住在街角处,是一个无比热心的老太太,每次烘焙了饼干,就会家家户户地送上门,让孩子们品尝品尝;参加社区活动也格外积极。
目送着对方渐行渐远,陆恪打开车门,走了下去,街道对面就传来了一阵孩子们喧闹的呼喊声,呼啸而过,“斑比!斑比!斑比!”不是整齐划一的那种,而是七零八落、此起彼伏的那种,嘻嘻哈哈地呼喊着。
陆恪转过头去,然后就看到一大群孩子,约莫八、九个人,其中约莫一半都穿着旧金山49人主场的红色球衣,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有十四号,也有八十八号。不等陆恪回应,他们就呼啦啦地跑了过去,犹如一阵风。
陆恪也是满头问号,朝着家门走了过去,推开大门,扬声询问到,“妈,社区里是怎么了?为什么……”但话语没有来得及说下去,然后就停顿住了,看着眼前的父亲和母亲,大脑迟缓了片刻,随即畅快地笑了起来,“你们可以和我说说是怎么回事吗?为什么你们突然穿上了球衣?我知道,这是我的球衣号码。你们不是没有这样的习惯吗?”
纽曼家有这样的习惯,穿着洛根的八十八号球衣观看比赛,犹如真正忠诚的球迷一般;但陆正则和江攸宁都不是球迷,他们仅仅只是支持陆恪而已,所以一直没有穿着球衣的习惯。
今天,陆恪就看到了父母两个人穿着十四号球衣,而且还是套在平时的服装外面,不伦不类地露出里面衣服的袖子和领子来,看起来着实太怪异了,就好像装扮失败的万圣节服饰。
“怎么样,感觉如何?”陆正则正在打量着自己的装束,看到了陆恪,连忙询问到。
陆恪不得不回答到,“球衣里面最多就穿一件吸汗衫或者背心,你这样像外套一样套在外面,看起来自然很奇怪。”
陆正则恍然大悟,“那我去卫生间更换一下。”说完,也不等陆恪阻止,转身就离开了。
陆恪只能看向了母亲,江攸宁拉了拉自己的球衣,球衣的号码似乎有些太大了,下摆长长地多出了一截,有点像裙子,又不太像。
不过,江攸宁却丝毫不介意,笑容满面地说道,“我们只是想要表达一下支持。以后就穿着球衣观看比赛,就好像奥斯汀和蒂芙尼一样,今天蒂芙尼还说,我们小区正在商量着,这周的比赛日,我们要不要举办一个盛大的烧烤派对,把大家都聚集在一起,观看比赛直播。”
看着满眼错愕的儿子,江攸宁走了上前,拍了拍儿子的屁股,“怎么,不习惯?今天我到唐人街去,不少年轻人都穿着你的球衣,看来,你的表现正在赢得越来越多人的认可。以后,说不定满大街所有人都会穿着你的球衣。”
听着母亲的解释,再回想一下刚才街道之上看到的景象,陆恪哑然失笑,点点头,“也许吧。”然后,陆恪这才真正地上下打量了一番江攸宁的穿着,看起来还是有些怪异,“妈,你该不会购买的是男码吧?你是知道的,球衣也有女码的,对吧?”
江攸宁微微张开嘴巴,一脸错愕,没有说话,但意思却再明白不过了:她不知道。
陆恪哧哧地笑了起来,“如果你不习惯的话,我明天从球队拿一件女码的回来给你。”
“算了算了,男码就男码,大一点也挺好。”江攸宁摆了摆手,然后她似乎突然想起了一件事,绕过沙发,从茶几上翻找出了一支碳素笔,“对了,对了,快,你给我球衣上签一个名。”
“妈!”陆恪不由想要扶额,这感觉也太奇怪了吧?在自己母亲的球衣之上签名?又不是球迷粉丝。
江攸宁却不管,把碳素笔塞到了陆恪手中,“快,签名了,这才独一无二嘛。不然,以后这球衣被其他人拿走了,怎么办?”
“拿走的话,我再给你拿十件八件的。”陆恪真是哭笑不得,但面对着拒绝退让的江攸宁,最后还是陆恪败下阵来,然后老老实实地在江攸宁的球衣后背,十四号的上面,完成了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