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我和大哥一起去县城买的。”欢喜回答道。
一旁的宋保家也点了点头,虽然他记得红糖才买到一两,但介于并不清楚做红糖馒头要多少红糖,因此也没觉得哪里不对。
“那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馒头的?还有做馒头要酵母的,你哪来的酵母?”宋为民皱眉道。
欢喜撇撇嘴,“谁说做馒头一定要酵母的?不是还可以用酒吗。”这个方法还是上辈子家里的保姆告诉她的,说是她小时候酵母不好买,她母亲就用酒当酵母给他们做馒头。
为此,她试验途中不知浪费了多少材料。
宋为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倒是忘了之前的话题。
一边旁听的几人也没有多想,因为馒头这东西虽然稀奇,南边很少吃,但基本也知道做馒头要用的材料,至于方法,跟外地媳妇打听一下就知道了,这种事也没有人会瞒着。
很快,家里的人上工的上工,上学的上学,便是宋保家也出门和朋友聚会了。冯淑华过来喝欢喜打了个招呼,说她去自留地里除草,几个孩子还睡着,让她等会去看看。
于是,家里就只剩下欢喜一个,她却没有立刻去隔壁三叔家,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趁机补充能量,而是从抽屉深处找出了一块巴掌大的镜子。
犹豫了下,她撩起了刘海,往镜子中一看……果然,那里那条两公分左右的疤痕消失了,虽说原来也不显眼,但现在却是切切实实没有了。
这两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她总觉得额头有些发烫,缘故大概是在这了。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怀疑,倒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刚刚跑步的时候,欢喜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些异常。
正常人运动之后心跳都会加快,欢喜自然也是如此,但不同的是,在心跳加速之后,她感觉到有一股热流从未知地方流向了她的四肢百骸,在热流的洗礼下,她能够感觉到身体中的疲惫被拂去,每一寸骨肉都被加强,如此循环往复,虽然累,但这种随时随地都在变强的感觉却能够让人上瘾。
如此,她才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出现了惊人的变化。
欢喜又去打量镜子中的自己,不知不觉间,她的皮肤已经没有初来时因为营养不良而形成的暗黄毛糙,渐渐变成了健康的白里透红,她抬手摸了摸,润滑有弹性,触感简直不能更好。
还有头发,本来是有些暗黄干枯的头发,这会却是乌油滴黑。
欢喜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自己以为的鸡肋金手指……到底有着怎样不为人知的真面目?!
“姐姐!欢喜姐姐,你在家吗?”宋爱国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欢喜回过神来,连忙将镜子收好,一边往外跑一边大声问道:“怎么了?”
走出门,就看到宋爱国正一脸慌张地站在那儿。
看到欢喜,宋爱国松了口气,然后拉着她的手就忘自家跑。
“凤贞好像发烧了,欢喜姐姐你快来看看!”
欢喜本来还是被拉着,闻言连忙甩开他,脚步飞快地冲进了隔壁。
宋爱国一愣,也连忙在追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