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国家的高层对国内科技公司的困局和现状也是非常了解的,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不能直接插手民营企业的发展,而且国内的科技公司众多,也不可能全部给予补贴,所以当一家民营企业显示出一定的实力和巨大的潜力之后,才会引起国家的注意,并得相应的扶持和保护。
在前世的90年代末期时候,一封署名魏华的吴告信以三千多封的巨量寄到了华为公司的所有客户手中。
诬告信中说华为已经资不抵债,拖欠银行贷款,职工工资以及客户贷款上百亿,这是华为的客户一律重重,不敢轻易与华为做生意,好几个月的时间,华为公司一份订单也没有拿到。
出现这样的问题之后,任正飞只好写信给当时时任sz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子彬求助。
李子彬市长当地决定与人认为面谈,并批示“将一如既往坚定的权力的支持华为公司的发展,让这颗明珠在深圳经济特区和中国通讯领域大放异彩,为深圳争光。为伟大祖国争光。”
后来理事长为华为这件事儿专程赴京亲自面见上级领导,他断定这封信既然不是写给上级领导,而是给华为的客户,说明是出于市场恶性竞争而发的诬告信。
随后上级领导批示,国家审计署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到华为公司进行审计,国家审计署报告公布之后,华为公司立刻订单满满,无告,不攻自破,华为公司顺利逃过一劫。
而且在随后的几年,华为公司也拿到了数笔国家科技创新资金,总额达到了四千多万人民币,这个是靠的国家政府的撑腰,以及大力的资金支持,才让华为有了后面的辉煌。
可以说在90年代虽然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但那些规模比较大,发展比较好的科技公司,他们或多或少还是要吃“政府饭”,而那些纯靠民用市场的软件科技公司,绝大部分都已经夭折和消亡,由此可见,至少在90年代,国内科技公司的发展和主导权还掌握在国家政府手中,背后没有人脉和资源的小公司很难发展,这也是一个事实。
而段云成立这个软件联盟,表面上是个商业联盟,但实际上也是一种资源的集中和整合,联盟的核心企业都有一定的资金和人脉背景,除此之外,他们还需要集中量,建立一个法律维权体系,早在联盟建立之初,这个联盟就已经联合组建了一个律师法律团队,专门处理各种软件盗版侵权的事情。
而段云这次来bj,其实就是为了加强这个联合法务团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