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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易移过身子,在摆置了笔墨的案前坐下,但在提笔前,他又犹豫了。并不是对自己的毛笔字不自信,前两天在终南山时候写过字了,陈易发现他所写的一手毛笔字非常不错。后世时候他自小练毛笔字,一手颜体写的挺漂亮的。穿越过来,可能是结合了原来身体的本能,还有后世写字的风格,一手字让人着赏心悦目,虽然他并不清楚他一手字在这个时代处于什么水平,但他对自己手书的字体还是有点自信的。他下不了笔的原因是对要不要偷盗名家的诗作而犹豫。
他要写诗,自己肯定写不出诗来,或者说写不出能上台面的诗句,即使后世时候才学不错的人,让他们做几句诗和唐朝的著名诗人比对,那是自取其辱,更不要说他这个半拉子的文人。
要想与人家较量,只能盗取别人的。
盗取别人的,想到的诗就不一定能应景应情,容易穿帮。这是陈易犹豫的根本原因。
场上已经有好些人将写出的诗稿交给侍者,侍者再交到冷眼观察场内诸人情况的许诸手中,不过许诸了后并没有太多异样的表情露出来,只能说呈上去的诗作没有太让人吃惊的。
那位当众站出来吟诗的少年公子也留神观察许诸的表情,也从这位掌柜的脸上到了他期望的,当下更是得意,神采飞扬地着场内诸人,还不时和他的同伴朋友们相互吹捧。
这世界上总有许多人让人讨厌的,任何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一些人并没过交往,也没过节,但初见到就有厌恶的感觉,陈易对场上那位轻狂的少年人就有这种感觉,很想让去教训一把,让此人收敛一样,不要再这么轻浮张狂,惹人讨厌。
此人不是自恃诗作非常不错吗?那就弄出一首比他的诗好上几倍的佳作出来,羞辱一下,让他知道什么叫天高地厚!心念即此,陈易也不再犹豫,挥笔将他想法的一首名作写了下来: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这是李白所写的《少年行》,非常著名的一首诗。一轻狂少年人踏花游玩归来后,非常潇洒地到胡姬酒肆中饮酒作乐,让人浮想联翩。陈易非常喜欢这首诗,诗中所写与他今日游玩后到这里来开开眼界的情景差不多,可以说非常应景应情,他几乎没作太多的考虑就想到了这诗,他现在就坐在酒肆中,刚刚了胡姬的表演,他觉得没有其他诗比这一首拿来用在这种场景下更恰当了!
诗写完,着自己所写那非常工整的字体,陈易原先的担心完全没有了,什么穿帮不穿帮,任何诗在不同人嘴里可以解释出不同的意境,只要不离题万里,总可以找到牵强的解释的!想到这,陈易嘴角不自禁露出一点得意的笑,多了穿越小说,那些穿越者无不偷诗盗词,将名家的作品往自己头上按,无论是在泡美女或者争取名利时候,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穿越来到这个唐诗盛行,但著名诗人大部都未出生的时代,他当然可以将那些名诗佳作盗来使用!
陈易也相信,从刚才发生的事来,来此消费的客人大多都是读书人,或者说喜好文风之人,文采不能说好,但也不会太差,这是在唐朝,喜好文风的人对一首诗的基本评判还是有的。
一边的宁青目不转睛地着陈易在那里挥毫写作,一双大大的眼睛写满了兴奋。她是认识字的,也读过不少诗书,虽然不精通诗词,但能懂陈易所写诗句的意思。就在陈易将四句诗写完之时,她也从头到尾了个遍,只觉得这四句诗写的通俗易懂,且很有回味,比刚刚站在场上那位面貌虽然不错,但非常让人讨厌的少年公子的诗听着有味多了!
“子应,你写的这诗真的很不错哟!”宁青忍不住开口称赞,一张俏脸都有红晕起来。
陈易搁了笔,露出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压低声音对宁青道:“本公子写出来的诗当然不错的,以后你会到更多更不错的诗作,嘿嘿,你会很吃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