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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一章 军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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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年的时候明朝著名发明家徐光启曾经委托一人向葡萄牙人购买了一批红衣大炮,只是当时所购买的大炮属于比较轻便的一种,大于只有四千斤左右,每门的售价是一千两白银,考虑到中间的商人的利润,其真实的售价大约在七百到八百两白银左右,这在《欧洲沉船与明末传华的西洋大炮》一书之中有记载,但是当时葡萄牙人卖给明朝的是英国人的红衣大炮,是从英国人的沉船上面捞上来的。

说到这不得不提一下,1621年的时候葡萄牙还属于西班牙的军事管理,并没有独立出去,直到1640年之后两家才正式的分开,所以当时葡萄牙卖给明军的火炮并不是他们自己铸造的,而是进口英国的。

实际上当时英国人的火炮的制作成本并不是很高,参考一些后世的资料可以推算出其制造成本大约在60-80两白银左右,经过重洋的贩运之后,价格上涨了十倍不止,可算是极其暴利了,葡萄牙人前后向明朝贩卖的红衣大炮的数量难以考察,但是根据边军城防和野战军队的需求来看,其数量应该在五百门以上,以至于吴三桂投降清朝之后,清军的正黄旗镶黄旗两旗就拥有不下两百门红衣大炮。

这个时候随着清朝的统制日趋稳定,各地的烽火也逐渐平息下来,所以红衣大炮的需求就逐渐减少了,施琅估计葡萄牙人的手中应该有不少的存货,所以派遣林宝成带着五十万两白银前去采购,如果是按照一千两白银的水平,他能够采购五百门红衣大炮,如果价钱再便宜一点,他能够装备的优质大炮的数量自然就更可观了。

林宝成带着一大队船队在水师战船的护送之下来到了澳门。

澳门港口停泊着各种各样的船只,有传统的中国福船和广船,也有西方的大型贸易船只,乃至于附近渔民的渔船也能见到,葡萄牙人对于各种船只并不限制,但是有一个规定就是如果大型船队前来,携带武器的战船不能驶进港内,或者会限制数量,这也是在荷兰人攻打了澳门之后才有的规定。

林宝成带来的船只全都是大型的货船,上面没有装备火炮,他们的护卫舰队一路保护他们的安全,因此这些货船并不需要自己具备很强的防御力。至于船上的水手,不管携不携带武器,葡萄牙人都是不管的。

林宝成找到以前的熟人,这人叫做费舍尔,林宝成请他向葡萄牙人传达自己要求购大批火炮的意向,这人是一名葡萄牙的商人,他见到林宝成带来的船队,船队都是大船,全都是空载的,所以他马上意识到了这是一笔打买卖,于是便提出想要一笔佣金。

林宝成对葡萄牙人中的路子并不是熟,也找不到可靠的人,只好答应这人的要求,双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林宝成愿意支付给他五百两白银作为介绍费,但是费舍尔却想要百分之一的交易费,他显然认为林宝成的交易额度不小。

林宝成身上带了五十万两白银,百分之一那可是五千两,平白送五千两给这样一个人,他当然不愿意了,于是双方在价格上面僵持不下,最后只得各退一步,林宝成将价格提高到了一千两白银,费舍尔虽然还是有点不甘心,但是平白无故的得到了一千两,怎么说都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于是拿着银子开开心心的去找人了。

费舍尔果然神通广大,他找来了葡萄牙在澳门的一个大商人,这人表面上是做正经生意的,实际上还暗中资助一些冒险家,说白了就是海盗,资助他们进行探险,也就是打劫了,这件事情是得到了澳门当局的默许的,而且也能够资助他们一些武器,属于次一级的军火商。

费舍尔将这人带来之后就拿着钱走了,剩下的事情就要看林宝成和葡萄牙人自己谈了。

费舍尔找来的这人名叫罗纳德,六十多岁,年纪比较大,属于澳门一带的老牌商人,他来澳门已经三十多年了,因此对于澳门一带的各类人物都很熟悉,从他第一眼看到林宝成的时候,他就感觉这人不是单纯的商人,这种情况往往是他们这些商人比较警惕的,因为这样的人要么就是某个势力前来侦查的情报人员,要么就是某个势力想要来澳门进行采购的,至于采购的内容,他能够猜到八九不离十,是为军火而来的。

至于眼前的这个人,罗纳德看不清楚他的目的,但是他也是一眼就看到了林宝成身后码头上的几艘大船,这时福建一带的福船,吨位在四百多吨左右,并不算很大,但是这种船的运载能力在中国还算是很可观的,所以罗纳德判断这人应该是来购置军火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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